江都橡膠老化箱的工作原理及執(zhí)行標準
瀏覽次數(shù):2175更新日期:2015-08-24
江都橡膠老化箱的工作原理及執(zhí)行標準 試樣在高溫和大氣壓力下的空氣中老化后測定其性能,并與未老化試樣的性能作比較。與使用權有關的物理性能應用來判定老化程度,介在沒有這些性能的確切鑒定的情況下,建議測定拉伸強度、定伸應力、拉斷伸長率和硬度。
熱空氣加速老化
在本試驗方法中,氧氣濃度很低,即使氧化作用很快,氧氣也無法充分擴散到橡膠內(nèi)部以保持一致的氧化作用。因此,在標準試驗方法中規(guī)定的厚度的樣品適合于本試驗方法使用時,本老化試驗方法對老化性能差的橡膠可能得出錯誤的結果。
在本試驗方法中,試樣經(jīng)受與使用時間相同溫度和規(guī)定時間后,測定適當?shù)男阅?,并與未老化試樣的性能作比較。
試驗裝置
橡膠試樣采用熱空氣老化箱進行試驗,老化箱應符合下列要求:
a)具有強制空氣循環(huán)裝置,空氣流速0.5m/s~1.5m/s,試樣的zui小表面積正對氣流以避免干擾空氣流速
b)老化箱的尺寸大小應滿足樣品的總體積不超過老化箱有效容積的10%,懸掛試樣的間距至少為10㎜,試樣與老化箱壁至少相距50㎜
C)必須有溫度控制裝置,保證試樣的溫度保持在規(guī)定的試驗溫度的公差范圍內(nèi);
d)加熱室內(nèi)有測溫裝置記錄實際加熱溫度;
e)在加熱室結構中不得使用鋼或銅合金;
f)老化箱的空氣置換次數(shù)為每小時三到十次
g)空氣進入老化箱前應加熱到老化箱規(guī)定的試驗溫度的公差范圍內(nèi)。
試樣
試樣制備應符合GB/T9865.1的規(guī)定。
熱空氣加速老化和耐熱試驗使用按GB/T2941的規(guī)定進行狀態(tài)調(diào)節(jié)后的試樣,不使用完整的制品或試片。
老化后的試樣不能進行機械、化學或熱處理。
測定老化前和老化后的試樣數(shù)量通常采用五個,介不應少于三個。
只有尺寸規(guī)格相同的試樣才能作比較。
在加熱前測量試樣尺寸,只要有可能應在才能化后作標記,標記不能在試樣的任何臨界表面內(nèi)使用,并且不能損傷試樣或加熱時被分解。
為了防止硫磺、抗氧劑、過氧化物或增塑劑的遷移,避免在同一老化箱內(nèi)同時加熱不同類型的橡膠試樣。建議只有下列類型的材料可一起加熱:
a)相同類型的聚合物
b)含有同類型的促進劑或硫磺和促進劑的比率近似相同的硫化橡膠;
c)含有同類型抗氧劑的橡膠;
d)含有同類型同份量增塑劑的橡膠。
硫化與試驗之間的時間間隔
應符合GB/T2941的規(guī)定。